根据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