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
可以做无罪辩护的情形: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被告不是犯罪主体,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办案机关程序违法,刑法不认为是犯罪,已过时效不予追究。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