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房过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是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另外卖方还需缴纳的税费有: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土地增值税: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总额的3%收取。
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契税:房款的1.5%。
2、交易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