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契税的优惠政策有以下几种。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4、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但在增资扩股中,如果是以土地使用权来认购股份,则承受方需缴契税。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职工买断企业产权,或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或者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对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