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较浓厚的水族的特别婚俗
水族实行“同宗不娶”的族外婚。水族多“聚族而居”,汉文化传播输入之后,才出现姓氏,但同一姓氏并不一定是同血缘关系。因此个别地区虽出现同姓通婚现象,但依然格守“同宗不娶”的原则,即使相距千里之外,相隔数十代之久也依旧不能通婚。违者要受舆论的谴责和习惯法的惩治。历史发展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在旧中国,也出现一些富裕之家或无子嗣的男子讨小纳妾的现象。姑舅表婚习俗,过去较盛行。姑母的女儿应嫁给舅父的儿子作“回头亲”。如果舅父无儿子或者年龄不相称,才允许对外开亲,但是应自觉地付给舅父一分外甥出嫁资财,叫“外甥钱”。现在这种血表婚习俗巳极少出现,“外甥钱”巳演变为一般的应酬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