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兼并什么时候开始
历代调整治理土地兼并的法令也不少,目的是限制土地兼并,确保自耕农利益,限制大地主利益,以维系封建统治,保证国家稳定的财政收入。较为著名的有: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均田制,宋朝的王安石变法,明朝张居正草拟的一条鞭法,清朝康熙年间的摊人丁入亩制度,民国孙中山提出的节制资本、扶助农工、联俄联共三大政策,中共在解放区的土改,国民党在台湾的土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城市实行土地国有制度,在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度(农业合作化完成之后废除土改时期的土地私有制度),彻底切断了土地兼并的源头,但土地作为资源配置的功能也相应丧失,土地产出效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