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中的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按照宪法第三章的规定,中国的国家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组成。从行使职权的性质上看,可以把它们分为国家权力统一原则下的权力、行政和司法等机关。从行使职权的地城范围上看,可以把它们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世界上的任何国家都要设置国家元首这一国家机关以代表国家主持内外国家事务。国家元首的功能是充当一个国家对内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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