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纷呈独特的蒙古婚俗文化

一、蒙古族婚俗简介;蒙古族的婚姻为一夫一妻制,有同姓不婚的习俗。过去婚姻多由父母包办,普遍送彩礼、陪嫁。解放前,王公、贵族,牧主,地主也有一夫多妻的习俗。在个别地区还存在着兄终弟继、招婚入赘、名义夫妇、姐妹俩同嫁兄弟俩的风俗。蒙古族的家庭,一般以夫妻和未婚子女组成,儿子成家后,通常另立蒙古包,住在父母的蒙古包附近,共同走“敖特尔”(游牧)。但在农区、半农半牧区也有几代人同处一室的大家庭。在财产继承上,过去的贵族一般是长子继承,平民是幼子继承的较多,因为分家首先分出的是长子,留幼子继承“火灶”。阿拉善地区,未出嫁的女儿、外甥和赘婿以及出家的喇嘛都可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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