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几年实施的六年制教育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全国开始逐步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的具体划分呈现多样化,有五四、六三或九年一贯制等做法。各地的课本编写、出版趋于多样化,能够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根据具体需求选择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