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新政实施后,累计生育需求将集中释放,出生人口将减少,高龄(35岁以上)孕妇比例将增加,并发症、并发症发生风险将降低,危重孕产妇救治救治任务进一步加重,保障孕产妇安全面临新的挑战。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突出做好孕晚期管理服务和临床救助的意见》,健康中国为您解析重点内容。
加强高龄孕产妇管理救助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意见》的主要思想是加强对孕产妇的管理服务和临床救助,确保孕产妇和婴儿安全,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突出推进关卡,强化关键环节,强化优生优育全过程服务,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协同保障机制,从制度上构建母婴安全保障体系。
《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地广泛开展宣传健康教育,做好会诊评估和高危筛查工作,加强危重危重临床救助,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和合作机制,健全急危重症转院网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做好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助工作。
在宣传和健康教育方面有什么要求?
《意见》提出,各地要围绕科学备孕、产前保健、安全引产、新生儿安全等方面,制定专项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发健康教育教材。
要结合父亲节、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要发挥基层卫生计生网络优势,坚持“主动服务、服务到家、落实到个人”的服务特色,组织群众做好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测工作,准确掌握高龄妇女妊娠状况,动员孕妇及时制定预产期保健指南,定期进行产前检测、入院引产和产后健康检测。
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男性孕前、孕期、产后保健和儿童保健“治未病”中的独特优势,有效减少妊娠并发症和妊娠并发症的发生。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
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对象,保障流动人口平等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如何做好辅导评估和高危筛查?
一是拉紧警戒线。 相关医疗机构要积极筹建生育服务咨询室,加强对老年妇女的健康咨询和指导,规范提供生育评估、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等系列服务,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科学的就医理念,理性对待医疗风险。 要动员老年妇女到二级以上门诊和妇幼保健院接受孕产保健服务和引产。
二要织密安全网。 医疗机构在制定老年孕妇保健指南时,要认真询问既往生育史、难产史、避孕史,并进行详细的体检。 按照《孕期及孕期保健规范》的要求,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筛查危险因素,识别高危产妇和婴儿,对高危孕妇实施专项管理,做好准备专科门诊,建立专表,实行专项随访,严密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
第三,建立防火墙。 对患有不宜继续妊娠的危及生命疾病的婴儿,要进行评估诊断,充分告知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疗建议,加强风险防范孕妇管理。
在危急情况下采取了哪些临床援助措施?
《意见》提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要求,在“查隐患、严打短板、补短板”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危急情况下的临床救助水平。
一要认真梳理重症孕产妇和婴儿抢救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关键环节,完善诊疗方案,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应急血液等保障机制。
二是针对孕产妇和新生儿主要死亡原因,建立救治流程和规范,定期组织内科、儿科医护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急救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加强内科、儿科急救设备装备储备,增强应急保障能力。 二级以上综合门诊重症医学科室要保障孕产妇重症急救床位,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原则上要筹建重症监护病房。
三要解决基层救护能力不足的问题,把外科、儿科及相关保障科室作为“十三五”期间城乡卫生室对口补强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支持市级门诊部和妇幼保健院提高救助危难孕产妇和婴儿的能力。
如何完善救灾协调合作机制?
确保孕产妇和婴儿的安全,需要全系统的高度重视和相关方的全力配合。
一个是在区域层面。 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由负责同志牵头的孕产妇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和任务,建立院前急救、助产、助产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确保孕产妇和重病婴儿得到良好保护。 急救、转运、输血等重要防护环节。 要成立区域重症孕婴急救专家组,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做好孕重症孕婴救治工作。 区域专家组要以妇产科、儿科为重点,以骨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危重症医学、输血科为骨干,集聚辖区专家资源。
二是在医疗机构内部。 要筹建由分管主任负责的手术安全管理办公室,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统筹建立高危孕产妇抢救转诊机制,建立成立院内重症孕婴急救小组高龄孕妇,建立外科与儿科协作机制,确保每个引产点都有经过婴儿复苏培训的专业人员,有效减少婴儿死亡齐心协力,抢救身患重病的孕妇和婴儿。
如何进一步完善和完善重症、重症医院转运网络?
多年来,依托“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灭婴儿白喉”工程和中东部地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工程等,各地提高救助水平重症孕婴联网,提高危重病人抢救能力。 重症孕妇和婴儿转入医院抢救系统。 在此基础上,各地要做好“改进、完善、提高”工作。
一要完善制度。 依托产科、儿科实力突出、综合救治能力强的医疗机构,推进辖区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 2017年底前,市级建成一批重症孕产妇救助中心,市县至少建成1个重症孕产妇救助中心和1个危重症孕产妇救助中心。婴儿。
第二,建立网络。 市级、市级重症监护中心要与对口市(州、州)、县(市、区)建立单向协作关系,对重症孕产妇和婴儿进行会诊、转诊和技术指导。 转运网络必须覆盖所有助产机构。 各级重症监护中心要按照职责高龄孕妇,受理辖区内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转诊和救助,确保危重症患者只能在辖区内收、收好,尽最大努力以保护孕妇和婴儿的生命。
三是提高水平。 要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红色通道有效衔接、畅通无阻。 2018年底前,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反应有序、运行高效的孕产妇急救、会诊、转诊网络。
如何加强人才队伍保障?
做好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助工作,人才是关键。
一方面,与其他群体相比,孕产妇和婴儿突发事件多、病情变化快、家属期望高、救治难度大,对医护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各地要着力加强外科医生和儿科医生的岗位培训,提高危重孕产妇和婴儿的处置和抢救能力。 举办助产士转岗培训和市级骨干外科医生培训。 以助产士、产科医生、儿科医生等紧缺人才为重点,支持相关学会、协会有针对性地举办继续医学教育。
另一方面,外科和儿科医疗服务成本高、风险大、投入大、回报少,补偿机制不合理。 结合民营诊所改革,尽快理顺剖腹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 要推动建立紧缺人才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定和薪酬分配方面向助产士、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和护士倾斜,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降低岗位吸引力和专业性。身份认同,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 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