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能带上飞机,但飞机上对携带液态化妆品有着明确规定,单件化妆品不能超过100mL,总量不得超过1L,且不能含有酒精,且需要单独包装,超过部分要办理拖动。
化装品需装进可重新密封的透明袋中,需开瓶检查,且只能带一个透明袋。
《关于禁止在国内航班上携带液体物品的公告》
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二、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三、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四、国航在机上不提供婴儿液态乳制品,携带婴儿的旅客请在订座或出票时向销售人员提出,并根据自身需求自备奶粉。对于需要申请婴儿餐食的旅客,请在航班起飞24小时前提出;糖尿病患者或者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五、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
由于国航暂不提供婴儿液态乳制品,携带婴儿的旅客请提前预备奶粉或是联系国航。同时国航再次提醒旅客尽早到机场办理相关手续,避免由于安全检查时间的延长而耽误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