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作为推动历史前进的主体,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要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其基本要求有三:一是在人、自然和社会的关系中,强调人既是自然的产物,又是改造自然、推动社会进步的主体。对人的主体地位的认定和维护,是实现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二是强调维护人的主体地位,必须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三是强调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维护人的尊严、人的权利的直接体现,只有人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获得切实保护时,人的尊严才能得到真正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