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下列资料: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书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
4、证明医疗费的发票。
5、证明伤者误工的时间证明,工资证明。
6、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