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驾校的相关事项如下:
办理程序:受理申报、现场核验、内部初审、业务专家小组审核、复审、签发文件。告知承诺的特别程序申请人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应提交承诺书。申请人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限期内全面履行承诺,并向市交通局补报有关申请材料,经市交通局核实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市交通局核发《履行承诺核准书》,申请人方可依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驾校申办申请人需提交材料的详细目录: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及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教练场地包括场地驾驶教练场、场内道路驾驶教练场和实际道路驾驶教练路线。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教学车辆购置证明。各类设施、设备清单。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培训机构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清单。管理制度设置材料。停车场地技术条件说明:停车场地面积、场地路面状况等。理论教室、车辆维护及排故实验室资料:学员人均使用教室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理论教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