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兵团现役算军籍,非现役的不算军籍。有军籍的去逝按军人待遇,没有军籍的享受《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的待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兵团分布地域与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3国接壤,国境线有2000多千米。兵团土地面积7.06万平方千米,占新疆总面积的4.24%,约占全国农垦总面积的五分之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维稳戍边职责,实行党政军企合一体制,在自己所辖垦区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是国务院计划单列的省(部)级单位,享有省级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