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4月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中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中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六三制”(即小学六年中学三年)在各一线城市开始施行,直到1999年,“六三制”同步到浙江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