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位于河南省中西部地区,南屏嵩岳,北临黄河,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26′15″到113°00′00″和北纬34°27′30″到34°50′00″之间;公元前16世纪,商汤在今县城西南建都,史称西亳;前11世纪,周武王伐纣在县城东筑城息偃戎师,遂名偃师;周末设偃师、缑氏两县;自秦以后,偃师、缑氏两县屡有分合,明洪武元年即1368年以后,单设偃师县至今;民国初年,偃师属河洛道,后改属河南省政府豫西行政长官公署;1944年,中共皮定钧部在县境南部解放区建立偃师县抗日民主政府,隶属豫西一专区;1948年4月偃师解放,隶属豫西一专区、洛阳行政区;1955年12月改属洛阳地区;1983年划归洛阳市;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偃师县,设立偃师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