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一、备件申请:
1、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就可以到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校对后,发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