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大案是真实事件。
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贸船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2012年4月25日主犯糯康被抓获。在此之前,依莱于2011年12月13日被抓获,桑康在2012年4月21日被抓获。2012年5月10日糯康由老挝依法移交中方。
2012年7月2日泰国向9名涉案军人发逮捕令。2012年9月“10·5”案件中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2年11月6日“10·5”案件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糯康、桑康、依莱死刑。
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西卡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劫持船只罪判处被告人扎拖波有期徒刑8年;判决6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