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外包方向,是指金融企业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即可以是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从金融企业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金融外包始于二十世纪70年代的欧美,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领域,涉及整个IT行业。受监管实体将外包的高级原则运用到具体的外包业务时,应考虑三个问题,第一,应根据外包业务对受监管实体业务的重要性来应用。第二,外包实体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附属关系或其它关系。当需要对附属实体运用外包原则时,可做适当修改,使其体现出集团内部外包业务风险的差异。第三,服务商是否受独立监管当局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