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公有住房在转让产权的时候,需要注意,受让人是不可以购买产权的,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书,申请人户籍以及身份证明图中的还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其中包括经人民法院调解、审判的,提交人民法院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或协助执行书,承租人与亲属之间变更承租人的,承租人与配偶不同户籍提交结婚证,与其他亲属不同户籍提交关系证明,以及经公证的配偶及同户籍近亲属同意置换、回购或者代理转让的协议书。如果受让人是单位的,则需要提交企事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等;产权人可以凭借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在与买受人签订已购公有住房的买卖合同之后,应该有买卖双方直接都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进行登记,顺便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对应的税费,主要是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