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的年龄在18周岁(含)-60周岁(不含)之间,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申请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或持有营运证、商户经营证、摊位证等经营证照或其他合法、有效经营资质证明。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工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6、申请人能够提供工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
7、满足工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