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书必须包含赠方与受赠方基本信息和约定事项,且赠与书要经过公证和办理抵押登记了才有法律效力。
1、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3、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房屋赠与所需要的资料:
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
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
3、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4、赠与合同(可以由公证处代书);
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
6、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