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钱给别人,对方到期不还:你必须借款到期日起3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偿还借款。
2、不是过期失效,而是:如果未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请求法院保护你的民事权利,你就会丧失“胜诉权”,但你们之间的借款债务并未消失。
3、即使是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他在之后重新给你打下了借条或是答应还钱:那么诉讼时效就可以重新计算了。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