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作案要求两人以上。团伙作案的主要特征:
1、没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团伙头目自发产生;
2、团伙成员在犯罪活动中没有明确的分工或分工比较简单、不固定;
3、团伙成员具有相对稳定性,但不固定。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