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而间接损失是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