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者生存,在一个地方只有坚持下去才可以获得坚持的胜利,可是明知不合适固执的待下去才是最错误的做法。在历史上有着不少的迁徙,纳西族同样是在6世纪左右进行过南迁。
那么,本期看看历史上的南迁让纳西族的生活习俗有何改变。
纳西族是中国的一个古老的民族,是古代羌人向南迁徙的一个支系。纳西这一族名来源于古代髦人的一个部落名。汉代文献中的“牦牛夷”和“摩沙夷”,就是纳西族的先民。
纳西族的居住习俗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生了很大的变迁。纳西族在古代曾有过“穴居”之习俗,之后又有过与游牧生活相适应的羊毛毡制帐篷居住的习俗。纳西族随着由“随畜迁徙”的游牧民族演变为以农耕为主的民族后,居住方式也产生了变化,开始建造较固定的木结构民居,从而出现了井干式的木楞房。
纳西族民间住房,在明清时还普遍是井干式“木楞房”,用圆木纵横相架,层面高至七八尺,即加缘行,覆之以板,石压其上。在木楞房的正房(祖房)中,有一个高出地面的灶台称为“格古鲁”,中间为火唐塘,安上大型铁制三角架,用来烧水,烤火和安锅做饭,会客、用餐和老人就寝均在这个灶台上。火塘两边铺木板,右是主位,左是客位,不能相混。
传统的木楞房直接以圆木为材料,建造时先平齐木料,在两端砍出接口,然后将圆木首尾相嵌,大小头均齐,构成四面围墙。然后架起檩条,直接铺上长形木瓦,用石头紧压木板。圆木间抹上牛粪或泥,以避风寒。泸沽湖畔摩梭人的木楞房绝大多数由四个房屋组成大小不等的四合院。
一幢是正房,左面是经堂,右为畜圈,正房对面一坊为两层楼。正房为全家就餐、主妇休息及储存粮食杂物的地方;对面的楼房上分为许多小间,是“阿夏”情人偶居的地方;院内房间布局较为复杂,有主室、上室、下室、后室、仓库等。
自明代始,在丽江纳西族中已建盖有宏伟壮观的瓦房,但大都是土司和头目的住宅及寺观庙宇。从清代起,随着文化交流的增多和纳西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汉、白、藏等族的建筑技术不断为纳西人所吸收,被称为“三方一照壁”和“四合五天井”的土木或砖木结构瓦房建筑在丽江城镇和坝区、河谷区农村普遍流行起来,并产生了极有特色的民居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