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退票费收取标准为:
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两小时前办理退票,可到市区各客运站办理联网退票,按票面金额百分之十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两小时以内办理退票,必须到始发站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百分之二十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因旅客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后一小时内,必须到始发站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百分之五十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