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纹钢的规格要求应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列明,一般应包括标准的牌号、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重量、规定长度及上述指标的允差值等各项。
我国标准推荐公称直径为6毫米、8毫米、10毫米、12毫米、16毫米、20毫米、25毫米、32毫米、40毫米、50毫米的螺纹钢系列,供货长度分定尺和倍尺二种,我国出口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6米至12米。
螺纹钢是热轧带肋钢筋的俗称,属于小型型钢钢材,主要用于钢筋混凝土建筑构件的骨架,在使用中要求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弯曲变形性能及工艺焊接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