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雷明亮,参加过毛主席领导的湖南农民运动,当过自卫队长。一九三八年被抓夫,遭到国民党的毒打,造成内伤残疾,回到家乡后边养病边种地勉强度日。一九四四年又遭到日寇毒打,伤势更加严重,翌年秋天终于死去。
母亲张元潢出生在一个铁匠家里,十几岁后被送到雷家做了童养媳。成婚后辛苦操持一家人的生活,在公爹.丈夫、大儿子、小儿子相继辞世后生活日益艰难,在受到地主的凌辱及逼害之后,于一九四七年中秋之夜悬梁自尽。
雷锋于一九四零年十二月十八日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简家塘村的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里。
雷锋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本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他为了帮助六叔奶奶家,常常去上山砍柴,可是,当地的柴山都被有钱人家霸占了,不许穷人去砍。雷锋有一天到蛇形山砍柴,被徐家地主婆看见了,这个地主婆指着雷锋破口大骂,并抢走了柴刀,雷锋哭喊着要夺回砍柴刀,那地主婆竟举起刀在雷锋的左手背上边连砍三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