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子的质量是远大于电子的质量,大约是电子质量的1836.5倍(电子的质量为千克)。电子属于亚原子粒子中的轻子类,它带有1/2自旋,即又是一种费米子(按照费米—狄拉克统计),能量为5.11×105eV,通常被表示为e⁻。电子的反粒子是正电子,它带有与电子相同的质量,能量,自旋和等量的正电荷(正电子的电荷为+1,负电子的电荷为-1)。质子属于重子类,由两个上夸克和度一个下夸克通过胶子在强相互作用下构成。原子核中质子数目决定其化学性质和它属于何种化学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