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主要有:
(一)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这类纠纷占租赁纠纷70%,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当事人欠租金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因欠租金而拖垮或被拖垮的企业并不少见。
(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三)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由于租住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特别是农村股份公司的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订书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
(四)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
(五)专业市场欠租金户联手拒交租金而发生租赁纠纷。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