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认筹金是不要先落户的,认筹金是购房者买房诚信意愿的一种表达,不具备法律属性,也不具备担保、惩罚性质。可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缴纳认筹金只是说明购房者具有购房意愿。
但是认筹其实是一种变相占用消费者资金的情况,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有的楼盘可能认筹的时间更早,在房子还没有建造完成或者是刚刚开始动工的时候就发起认筹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并不算是正常购房流程。
而购房落户政策是指凡一次性或分期在指定区域区购买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成套商品房,购房人或其家人迁入购房地,允许其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