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庭的标准主要包括三方面:
1、归属感:人们建立家庭,不仅是为了满足生理上的需要,更主要的是为了满足心理上的需要。归属感是人们对家庭固有的一种心理要求。一天工作过后,生理上的疲劳可以通过休息得到消除;心理上的疲劳则需得到家庭成员的慰藉,有人共享欢乐,有人分担痛苦。一切的思维、郁闷,都可以向亲人倾诉、表达,从而恢复心理的平衡,焕发起奋斗精神。
2、支持感:家庭支持是最主要的社会性支持力量。美满幸福的家庭,顺利时能够帮人更加奋发向上;困难时能给人以勇气和力量;病痛灾难时能给人以关怀和照顾,这些都是支持感的体现。
3、舒畅感:人们都把家庭比做幸福的港湾,美好的家庭还应该充满舒畅的感觉,它不仅是物质上的满足感,更主要的是从精神上体验到家庭的幸福温馨。物质利益不是家庭和谐和幸福的根本,心灵上的亲近以及民主平等的共同生活才会真正让人感到家庭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