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所需证明材料为: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3、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
4、已购买房屋证明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居住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第一项必须提供,2、3、4只需提供其中材料之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