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是没有权利没收东西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执法人员可以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