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11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醉驾正式入罪。
2、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作出改变,增设“危险驾驶罪”,顺应了社会大众对安全出行的诉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体现了我国刑法的与时俱进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肇事者的违法成本,能强化对以身试法者的震慑作用。
3、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