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可看作是由一系列具有特定功能的组件组成,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也可以被分解成一系列功能模块,这些模块之间的相互作用就形成了系统的所有功能。所谓模块是指可组成系统的、具有某种确定独立功能的半自律性的子系统,可以通过标准的界面和其他同样的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的更加复杂的系统。每个模块的研发和改进都独立于其他模块的研发和改进,每个模块所特有的信息处理过程都被包含在模块的内部,如同一个“黑箱”,但是有一个或数个通用的标准界面与系统或其他模块相互连接。而模块化是复杂系统的一个共同特征,模块化的代码结构是由松散的组件构成的,是对一个系统完全意义上的分割,而不像完全集成的代码,各个组件之间存在很强的依赖关系,并不是完全通过界面来交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