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的含义有以下六个:
1、达成事项的目的、理由,需要、可能,即目的因。如建房的原因是为了遮风避雨。
2、构成事物的材料、元素、子系统具有的特质或属性,成为所构成件本身的特质或宏观表达,即质料因。如因为砖石具有坚固的特性,所以用砖石来建房。
3、事物可归为具有某种属性的类别,而具有此类别之属性与功能,即形式因。如铁是金属,所以铁能够导电。
4、导致事物发生之环境或外部条件,即外部因。如苹果受到地球引力,所以落向地面。
5、事物发展可能遵循的规律、经验或模式,即模式因。
6、对事物发展产生影响的之前的状态,即动力因。如因为出门时带了雨伞,所以路上下雨没有被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