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盐道御史实际上正式官名是巡盐御史或盐政。
顺治二年(1647年),清廷在扬州设立两淮巡盐察院署和两淮都转盐运使司。两淮都转盐运使司的长官称两淮都转盐运使,或运司使,从三品。清朝前期,两淮盐区还设置巡盐御史,是两淮盐区的最高盐务专官,中央巡视员,无定品,任期一年。后改称盐政,康熙年间由巡盐御史改置,以总督、巡抚兼任。掌督督征课,调剂盐价,纠察属官。也就是说,盐政的官品是一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