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