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持学校签发的《报到证》到县(区、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按当地程序办理。报到办法:(一)非师范院校和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生源地所在的县级人事局报到。(二)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到市教育局政工科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