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国税开纳税证明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开具纳税证明申请表。
如果是单位的话,可同时带上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个人的话带还要带上个人身份证。具体来说,全部的资料证件就是以下这些:《出具纳税情况证明申请表》(一式一份)。
《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区(县级市)税务局(税务分局开具的《纳税证明》原件(仅指需要到市局开具纳税证明的情况)。
2、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4、税局按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