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月是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启动安全月通过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等活动,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国家安监局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要加强正面宣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宣传安全生产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意义,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媒体要集中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