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归人民法院主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9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