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国南北气温差异较大,所以各地区高温补贴的时间和补贴金额方面肯定会有所不同。有些在广东就业的朋友想来了解下,广东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广东高温补贴是在哪几个月份?
广东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是6月到10月,《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提出: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的社会评价
在这炙热的天气里,还需要每一位市民拥有“心静自然凉”的宽容境界,多一点平和,多一点忍耐,对彼此多一份关怀。望着烈日下环卫工人的辛勤清扫,交通协管员不停地挥动着指挥旗帜,交警汗流浃背地指挥交通,你我都应该用自觉守规,给他们增添一份夏日清凉。应对热浪侵袭,需要爱心和理解,但更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和刚性约束。有关部门应参照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制定最新高温津贴政策,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暂行”多年的防暑降温措施条例,也应适时进行必要修订。高温天气就像一张试卷,考验的是政府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只有用以人为本和爱民之心做答,群众才能打出满意的高分。
三伏天至,各地进入“烧烤”模式。据报道,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目前全国有27个省区市已出台高温津贴标准,但多地标准数年未涨,更有不少人吐槽“没领到”,有的单位则用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网民认为,相关部门要明确刚性的监管责任,严厉查处高温津贴克扣现象,确保津贴真正惠及每个劳动者,而不只是停留在纸面上。
高温津贴“想说爱你不容易”
高温来袭,城市瞬间变“烤箱”,不少网民调侃称,走在路上感觉“距离烤肉只差一撮孜然”。炎炎酷暑之下,本应作为劳动者固有权利的“高温津贴”,却让网民慨叹“想说爱你不容易”。
据悉,安监总局、人社部等多部门每年都会发文要求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不过,网民指出,入伏了,高温来了,津贴制度还没来;现在制度来了,监管又不来,“目前似乎还没有什么强有力的监察手段”。
网民指出,尽管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投诉。但在实际生活中,鲜有投诉案例。网民“冯斌”说,从雇佣关系来看,劳动者属于弱势一方,多数劳动者怕得罪雇主而选择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