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已到,发票未到的情况下,如果是在月末,可先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可以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同样的红字凭证冲回,等发票来时再按正确的金额入账。
2、发票已到,货物未到的情况,作“在途物资”核算,根据发票金额: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由应交增值税决定;
贷:相关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