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鉴定医疗事故的情况是:
1、医疗事故构成的损害事实;
2、医务人员实施了不当行为即医务人员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在诊疗护理常规的工作中出现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行为;
3、不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
4、医疗事故中的主观过错表现为行为人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