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省实际情况,制订省级专业统考简章。
2、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者可在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申请参加省级专业统考报名,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3、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信息标准和本省(区、市)信息采集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准确、规范采集考生基础信息,并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信息卡》。
4、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在本省招生考试信息平台公示已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信息卡(美术类)》考生的基本报名信息。公示结束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随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及考场,并将考试注意事项及要求告知考生。
5、省级专业统考报名工作须在高考当年1月1日前完成。
6、各高等学校应在高考当年1月31日前将本校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时下载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