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位即获得第一个学位后,通过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获得第二个学位的考试后,修习第二学历的课程学分修满、并通过在主考院校论文答辩合格,即可获得由主考院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及毕业证。
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有限制,需要应届高校毕业生、高等教育已经毕业或在职,而自考独立本科段二学位等方式获取的第二个学位即使是本科在校学生亦可报考,所以很多大一同学无法转专业于是就自考第二学历的个别案例。其目的是为尽快培养出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的方式相辅相成,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广义的第二学位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